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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09:49 文章来源:上海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梳理2025年度上海浦东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浦东海关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邮编:200135;电话:021-60157949;电子邮箱:pdhg@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浦东海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扎实推进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积极落实主动公开工作。根据“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和公开审查要求,按期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更新发布,全年通过上海海关门户网站及时公示相关信息56。对外畅通信息申请渠道,定期检查对外咨询电话、电子邮箱使用情况,确保及时接收、回应企业群众各类诉求。在报关大厅政务公开栏定期更新海关总署公告等规范性文件243批次,便利企业群众及时获取海关最新政策公告等相关信息。

  (二)规范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把控依申请公开处置流程,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答复。全年共收到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20份已按期办结,1份结转至2026年继续办理,依法保障社会公众获取海关政府信息合理需求。

  (三)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一是通过上海海关12360热线提供34次通关协调、业务咨询、政策解读等公共服务,及时回应企业群众对海关工作诉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二是积极开展海关政策宣讲和业务咨询活动,面向辖区企业做好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组织召开对美加征关税措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出口原产地规则解读、AEO惠企政策等各类宣贯活动16次,覆盖辖区企业近千家,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海关政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7

行政强制

13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5

0

0

1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3

0

0

1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2

0

0

0

0

0

2

4.申请人撤销申请

3

1

0

0

0

0

4

(七)总计

14

5

0

0

1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问题整改情况。针对2024年度提出的“针对企业群众较为关心的海关新出台政策,需进一步加大宣贯、解读力度”的问题,结合2025年外贸形势变化通过深化“关长送政策上门”机制、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开展各类政策宣讲活动,加大海关政策宣贯和咨询服务力度,帮助企业妥善应对全球贸易摩擦升级,助力地方外贸稳中向好。

  (二)目前存在问题。动公开的渠道与呈现形式有待完善,目前海关公告仍以线下形式张贴在公告栏,未能充分利用线上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上海浦东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上海浦东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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