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QT00056002
| 事项名称 | 企业信息公示异议 | 事项类型 | 其他 |
| 设定依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第十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认为海关公示的信用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向海关提出异议,并且提供相关资料或者证明材料。 海关应当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复核。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出异议的理由成立的,海关应当采纳。 (二)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实施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18〕32号) 第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海关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书面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材料应当由本人签名,海关验核异议人身份证件原件;异议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提交材料应当加盖本单位印章。 |
实施机构 | 企业注册地海关或者所属直属海关企业管理部门 |
| 法定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复核。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出异议的理由成立的,海关应当采纳。 |
承诺办结时限 | 20日 |
| 结果名称 | 无特别规定 |
结果样本 | 无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 申请(办理)条件 | 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认为海关公示的信用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向海关提出异议,并且提供相关资料或者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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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材料 | 证明材料,原件纸质一份。异议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材料应当由本人签名,海关验核异议人身份证件原件;异议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提交材料应当加盖本单位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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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 用户登录“海关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企业信息公示异议”模块相关功能或到各直属海关、隶属海关现场相关业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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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事项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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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http://online.customs.gov.cn)、窗口办理(现场办理详见“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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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办理现场次数 | 窗口办理1次 | ||
| 审查标准 |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材料应当由本人签名,海关验核异议人身份证件原件;异议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提交材料应当加盖本单位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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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办范围 | 否 | ||
| 预约办理 | 否 | ||
| 网上支付 | 否 | ||
| 物流快递 | 否 | ||
| 办理地点 | (一)现场办理。各隶属海关现场审批窗口部门工作时间。 (二)网上办理。企业申请时间:24小时。 (三)咨询电话。各隶属海关咨询电话或12360海关服务热线。 具体现场办理地点详见"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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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企业网上申请:24小时;海关审核:法定工作日8:30-17:00 | ||
| 咨询电话 | 各隶属海关咨询电话或12360海关服务热线 | ||
| 监督电话 | 021-12360 | ||
| 其他说明 | 本指南的内容与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具体详细办理窗口信息可参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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