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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同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5:36 文章来源:厦门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集同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海关总署厦门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规程,落实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决策部署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工作实际,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和透明度稳步提升,为助力新形势下集同海关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主动公开方面抓好履职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更新办事信息内容。抓好法定内容公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每季度公开海关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涉及的属地查检和口岸监管业务检查结果,每月公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抽查结果,主动公开物业采购及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2024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依托海关政务办公系统,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落实业务科室、办公室、法律事务科、关领导环节审批流程,确保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积极组织向海关总署门户网站、“海关发布”微信微博厦门海关门户网站、“厦门海关12360”等载体投稿,相关稿件获得海关总署门户网站“今日海关”采用13“海关发布”微信微博采用67厦门海关门户网站上线主动披露场景服务”,通过多种呈现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宣传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明确程序和责任,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安全、准确,坚决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业务培训内容,讲解相关法律制度、工作流程,打牢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6

行政强制

1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2023年报中提出的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和质量与企业、社会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问题2024年集同海关重点加强新闻宣传和政策解读,深入推进“进千企、解千题”行动累计调研企业226家,收集企业问题65个全部解决。首次采用“线下+线上同步直播方式组织582家重点税源企业开展主动披露政策宣贯,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并通过“厦门海关12360”微信公众号推送“主动披露红利多 海关带你全看透”宣传稿件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主动披露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目前存在问题。主要是精准开展政策解读的力度有待加强。接下来集同海关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条例和海关总署、厦门海关工作部署,创新方式方法,及时回应企业、群众关切,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推落实“守国门 促发展职责使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集同海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集同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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