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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海关关于泉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0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20 16:51 文章来源:厦门海关 【字体:

庄向阳、郑隆平代表

《关于泉州港务肖厝港区粮食指定口岸全面扩项的建议》(第1405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关主办,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泉州市商务局协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海关系统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俞建华署长提出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海关必尽责的要求,厦门海关朱光耀关长128日在泉港区调研时要求要加快推动粮食指定监管场地扩项,泉州海关田帅关长多次到肖厝港现场调研,开展政策宣讲并为指定监管场地扩项提出指导意见。38日,厦门海关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泉州海关经实地调研并商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初步形成了分两步实施的场地改造方案。

一、基本情况

根据《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12号,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号修订,以下简称《管理规范》),粮食指定口岸业务已调整为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业务,其设立和新增进境粮食品类等需符合《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泉州港口岸肖厝港区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为2014年获批启用,因其现有条件仅能满足泉州福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自用黄大豆的需求,故目前仅开展进口黄大豆业务。

二、进展情况

2024410日,泉港区人民政府牵头形成了《关于肖厝港区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改造工作协调会议的纪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24号)》(以下简称纪要),明确了相关改造任务事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您两位代表也拔冗出席,到场给予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逐步推进肖厝港指定监管场地新增进境粮食种类事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按照《纪要》及《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肖厝港区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改造推进机制的通知》(泉港政办〔202412号)工作安排,肖厝港预计20246月底前可完成指定监管场地改造事项,届时我关将第一时间开展验核,确保7月上旬能开展企业急需的进境小麦业务。

三、协办部门意见

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作为港口主管部门,将加快在建项目肖厝作业区5#6#泊位工程进度,不断推动提高港口通过能力,进一步保障区域粮食供给,为临港粮食企业的原料需求提供重要保障支撑。

泉州市商务局将立足职能,跟踪指导属地政府完成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基础能力建设,督促港口经营企业、进境粮食加工企业严格落实防疫管理制度,实现分步骤有序拓展各粮食品类进境业务。

四、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关将会同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泉州市商务局按照《纪要》的相关要求,配合属地政府做好指定监管场地改造指导工作,稳步推进肖厝港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扩项,为泉港区粮油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多的贡献。

衷心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纪育建

人:何家庆

联系电话:0595-68562539

泉州海关     

202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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