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厦门邮局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8 16:52 文章来源:厦门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几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厦门海关门户网站(http://xiamen.custom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邮局海关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长虹路10号快件监管中心,邮政编码:361009,联系电话:0592-2359204,电子信箱:xmyj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厦门邮局海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等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和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及时。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确定办公室分管关领导履行我关政务公开领导职责,设置专岗负责我关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项工作有效运转,建立健全我关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和公开审查工作机制等,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发布信息先审后发,杜绝政治表述错误、内容差错,以及泄密等情况发生。

(二)深化信息公开,提升服务效能。

对照《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依据我关工作实际,通过门户网站发布、监管场所设置政务公开栏、放置服务手册、在醒目位置实时更新海关政策及普法宣传等方式,要求各科室依职能按要求,及时准确主动公开业务联系、咨询电话、业务流程等涉及事项。建立电子台帐进行规范登记,全程记录,确保公开过程可查询可追溯。主动公开申请接收渠道,按要求进行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建立一公开一档案,全程记录,并及时上报。2023年,我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

(三)注重解读回应,深化互动交流。

着力加强一线政策执行关员的政策理解能力及业务培训,推行首问负责制,设置咨询窗口做好业务咨询解答及引导。完善我关咨询电话受理操作指引,制发工作联系单。通过召开企业宣贯会、设置现场公告栏、设置保稳提质一站式服务专窗、AEO专窗、党员先锋岗等咨询窗口,及时传递海关政策文件,主动宣传和讲解我关的具体贯彻执行措施,解答企业问题,听取企业意见及建议。

结合国门安全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民法典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8·8”海关法治宣传日等节点,走进小学、社区,通过视频连线、课堂讲解等方式宣传国门安全知识、禁毒知识,开展“送政策上门”“送法入企”,通过报关大厅、跨境电商产业园等场所设立咨询台、展示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电子屏播放视频等形式,积极营造海关宣传的浓厚氛围。

(四)夯实平台建设,强化日常监督。

根据“谁执法、谁公开”的原则明确各科室责任,建立台账、定期督办,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以厦门海关门户网站为第一平台,同时依托12360热线、政务公开邮箱、关长接待日等多种公众互动交流平台,注重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办件追踪制度,做到企业群众咨询和办理的业务“事事有回音,件件必落实”。全年累计接听业务咨询电话6223人次,受理12360及市长转办件108件,现场受理收件人个人物品申报400余人次,均妥善处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我关针对2022存在的信息公开的内容需充实完善及回应社会关切的主动性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一是关领导牵头,各科室落实,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通过下沉一线科室、现场走访企业、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举办“关长接待日”等多种形式落实“四下基层”制度,现场研究解决涵盖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优化通关流程、人力资源等方面问题31个。二是传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寄递渠道工作对象多为小微企业、个人的突出特点,加强沟通交流、精准普法、阵地管控等综合治理力度,防止机械执法、以罚代管,及时将执法矛盾和执法风险化解在萌芽、在基层,在规范执法的同时,用爱心、细心和专业让公众感受海关执法温度。三是依托我关青年文明号跨境电商监管服务窗口建设,围绕中心工作,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开展以亮身份、亮标准、亮职责、亮服务、亮承诺为内涵的“五亮”活动,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分类设置服务专区,为企业群众提供精准引导,满足辖区企业群众整体需要。

(二)目前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专区设置还需延伸。二是工作机制还需拓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关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厦门邮局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