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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关关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8 16:36 文章来源:厦门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几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厦门海关门户网站(http://xiamen.custom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海关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鹭江道269号,邮政编码:361001,联系电话:0592-2355052,电子信箱:xmhg_g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厦门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条例》内容,围绕海关总署《2021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关实际,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围绕中心推动主动公开。聚焦重点领域,做好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政策措施公开;稳步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加强海关政策解读,对各类公告、政策开展图文解读,增设场景式服务,提升政策解读效果;依托隶属海关各业务现场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规范政务公开栏形式,做到及时公布最新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内容;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清理结果。2021年,我关通过门户网站共对外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类信息8条、政府采购类信息263条。

(二)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优化办理机制,规范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寄送、归档等工作环节,加强对各隶属单位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加强合法性审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提高申请办理效率,依法保障公众合理需求。2021年,关区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加强海关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加强“全周期管理”指导我关隶属单位建立《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规程》等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总体原则,对公开的内容进行事前审查、定期抽查,保障基层政务公开规范运行。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厦门海关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地做好各类政府信息的发布。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平台覆盖面广、传播力强、影响力大的优势,做好政务信息、热点资讯和办事服务等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厦门海关12360热线2021年受理电话咨询24209次,12345市长热线转办件223件,“厦门海关12360”微信公众号推送101420篇各类文章,受理微信咨询923次。

(五)提升监督保障水平。统筹安排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总署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重点工作,制订《2021年厦门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全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并推动落实。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动态更新《厦门海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范围和责任部门。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年度重点任务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50

6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25

行政强制

49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4

0

0

0

0

3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3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1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1

0

0

0

0

0

1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5

0

0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厦门海关2020年年报中提出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关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上述问题在2021年均已采取措施完成整改:一是修订《厦门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和《厦门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规程》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加强“全周期管理”;二是加强培训,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同步加强内部宣贯培训辅导,通过“海关e课堂”、钉钉培训、线下自主组织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政务公开人才队伍建设。

(二)目前存在问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厦门海关关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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