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联界:
《关于加强我省与港澳台地区进口冷链食品安全保障监管合作的建议》(第20211201号)收悉,衷心感谢贵单位对海关工作的关心关注。
我关高度重视贵单位提出的宝贵建议,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办理,针对提案中涉及海关事权范围的事项进行认真研究,逐条逐项探讨可行的措施。
一、措施与成效
我关严格按照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和地方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坚持“人物同防”,狠抓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严防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主要措施有:
一是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进口冷链食品准入管理,认真落实输华食品准入制度和生产加工企业注册制度,在申报环节加强信息自动比对和人工严格审核,对没有获得准入的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的境外产品一律不准进口,对应获得注册而未获得注册的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的境外生产加工企业产品一律不准进口。强化对申报信息、港澳台地区官方证书及随附合格证明材料的审核,确保与实际货物信息相一致。积极派员参加总署对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的境外企业的远程视频检查,督促境外官方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关区进口企业通过商业合同约定、商业磋商等方式,要求出口方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是强化风险监测。严格执行总署下发的操作规范和布控指令,科学规范实施抽采样和实验室检测,持续强化证据意识,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证据链条完整有效,及时按程序向总署上报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情况。对来自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的进口冷链水产品在口岸环节100%实施核酸监测检测,对检出阳性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采取暂停进口申报的紧急预防性措施。同时,从严、顶格标准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严格按照“三区两通道”建设要求完成各采样升级现场的升级改造,避免发生交叉污染,督促口岸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相关作业人员防护,严防因操作不当而导致的暴露感染风险,确保“打胜仗、零感染”。
三是强化全面消毒。全面落实口岸环节预防性消毒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总署制定的消毒技术规范,加强对消毒处理实施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检疫处理过程的现场监管,确保消毒作业方法正确、程序规范、处理有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在《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备注栏中注明消毒作业信息。严格遵循总署提出的“逢掏必消”、“应消尽消”、“顺势作业”基本工作原则,将预防性消毒作业嵌入现场查验、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的作业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开箱和装、卸货,降低货物污染风险,压缩口岸作业时长,提升通关效率。此外,我关主动将进口台湾冷藏水果、冰鲜水产品等厦门口岸特色对台贸易产品纳入每批预防性消毒范围,着力防范台湾地区疫情输入风险。
四是强化联防联控。根据地方联防联控机制,依法依规做好检出阳性样本货物的后续处置,防止问题产品流入国内流通市场。选派2名处级领导干部加入福建省、厦门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方案制定、企业申报数据采集、集中监管仓库选址、检出阳性产品追溯、企业政策宣贯解读等工作,同时结合海关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切实做好与地方集中监管仓工作衔接,每月每日报送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信息,会同厦门市商务局、港澳台办等部门约谈相关涉事企业,促进厦门口岸对台水产品贸易健康规范发展,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处置,推动形成工作闭环,不断提升防控整体效能。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对于您们提出的建议,我关将在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联系配合,积极参与涉及我国闽港澳台地区进口冷链食品安全保障协同监管方面重大事项的研究、协调工作。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协同地方政府建立闽港澳台地区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信息共享平台,推动进口冷链食品质量源头追溯智慧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优化相关工作。
感谢您们对我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郑巨刚
联 系 人:曾 弢
联系电话:0592-2355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