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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本级机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10:40 文章来源:上海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梳理2025年度上海海关(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或有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上海海关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邮编200135;电话:021-68892027;电子邮箱:shhg_g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上海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主动公开方面,围绕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做好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财政预决算、计划总结等各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便捷查询渠道,认真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定期对网站内容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清理失效信息,提升对外信息公开质量。全年共通过网站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148篇。

  依申请公开方面,上海海关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56份。其中,52份在本年度内办结,4份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相关依申请公开情况详见附表。

  其他公开渠道建设方面,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平台,通过上海海关12360热线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做好各类海关工作动态的宣传和业务政策的宣贯,同时进一步做好热线话务服务质量提升。2025年上海海关12360通过电话渠道共受理咨询105768个,非电话渠道共受理咨询13216个。

  制度建设和培训保障方面,定期组织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强化日常巡检,对失效信息定期做好清理和提示,严格落实内容更新保障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政务公开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增强依法公开工作意识,合理合法处置每一份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7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0

6

0

0

0

0

5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5

0

0

0

0

0

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3

0

0

0

0

0

3

4.申请人撤销申请

26

3

0

0

0

0

29

(七)总计

49

3

0

0

0

0

5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3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2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4年度所提到的政务公开平台智能化建设方面存在不足情况,2025年上海海关门户网站和12360热线微信公众号同步推出邮包智能咨询服务平台,探索使用更智能化的形式,精准有效地做好进出境邮递物品相关问题的政策解答和信息公开。

  (二)目前存在问题。

  上海海关机关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网站功能建设与维护,及时做好各类海关政策和工作动态的发布工作,但在对各类办事指南展现形式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创新。后续将进一步拓展信息发布渠道,丰富展现形式,提升信息质量,做好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上海海关(本级机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上海海关(本级机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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