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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80号)相关规定,上海海关组织对本关制发的公告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93件公告(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海关决定废止的公告目录
上海海关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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