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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5 15:46
文章来源:上海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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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公 告
2022年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80号)相关规定,上海海关对本关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海海关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1件(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海关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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