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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本级机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09:32 文章来源:上海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梳理2021年度上海海关(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或有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上海海关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3号,邮编200002;电话:021-68892027;电子邮箱:shhg_g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上海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上海海关进一步加强网站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网站办事指南要素,就社会公众关注事项开设专题场景式服务页面,从通关业务实际操作角度出发,做好相关政策的公开和解读工作。全年共更新发布967条信息,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量93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83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39条通过网站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174篇,其中诸如:“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小贴士”、“带你了解进博会展期内销售展品税收优惠政策”、“关于上海口岸海运出口放行信息调整的相关注意事项”、“疫情期间,留学生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申请须知”、“新能源车出口漂流记”等相关政策解读信息因实用性强,容易理解,受到社会公众的好评。

  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上海海关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56份, 2020年结转8份,均已在年内办结,其中,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2起,目前均仍在审理过程中。相关依申请公开情况详见附表。

  其他公开渠道建设方面,2021年,上海海关在做好网站信息发布的同时,充分利用12360热线以及热线新媒体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上海海关12360热线通过电话渠道共受理咨询13.68万个,接通率为98.77%,同比增长6.79%。非电话渠道共受理咨询28520个,其中:网上答复咨询24232个;门户网站答复咨询1529个;12345市民热线工单2106个。上海海关12360服务热线新浪官方微博关注用户量3.38万人次,年发布1059篇信息;上海海关12360热线订阅数18.19万人次,全年发布537篇信息。

  制度建设和培训保障方面,2021年上海海关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制定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进一步厘清各类涉及社会公众诉求事项的办事流程和责任分工;形成关区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推动各单位落实各项海关政务公开重点事项;编写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事项和责任部门。同时,通过专题培训、集中调研、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6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1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3

13

0

0

0

0

5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2

0

0

0

0

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1

7

0

0

0

0

3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7

6

0

0

0

0

13

4.申请人撤销申请

3

1

0

0

0

0

4

(七)总计

49

15

0

0

0

0

6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2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2020年度所提到的对工作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和持续性还有进一步的提高空间的问题,在2021年度中,通过集中工作、开展培训、基层调研、制作参考材料等多种方式持续提高本单位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提升政务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和持续性。

  (二)目前存在问题。上海海关机关在加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的同时,也注重对各基层海关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但在基层海关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和制度化建设上的力度还有所欠缺,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海关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的研究,坚持依法合规,坚持利企便民,坚持争先创优,努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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