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验检疫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称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报告内容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检验检疫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邮编:200135;联系电话:021-38620168)。
一、工作概述
上海检验检疫局在国家质检总局和上海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根据《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上海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确定了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2009年,上海检验检疫局积极拓展公开渠道,逐步丰富公开内容,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上海检验检疫局坚持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及时公布国家质检总局和上海检验检疫局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海检验检疫局积极做好新闻报道信息、政策法规、组织机构、财政公开、人事工作、廉政工作、科技工作、疫情疫病、通知公告、公众留言回复等信息公开。
(三)执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按照《条例》要求,及时主动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并完善了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程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上海检验检疫局以综合业务、检验监管、认证监管、动植物监管、卫生监管、食品安全监管进行分类,进行详细介绍。围绕社会影响面较大的事件,上海检验检疫局网站建立相关特色专题栏目。
2009年,上海检验检疫局网站发布新闻宣传信息256条,专题信息120条,政策法规信息20条,组织机构、财务公开、人事信息、统计数据、计划总结等政务公开信息6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上海检验检疫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上海检验检疫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申请人相关费用情况,也没有申请人向上海检验检疫局提出减免相关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上海检验检疫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上海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得到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在信息公开目录分类上还有待进一步细化优化。
2010年,上海检验检疫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加强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做好更新维护,确保上海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