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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验检疫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31 10:47 文章来源:上海海关 【字体:

 上海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上海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的。报告内容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邮编:200135;联系电话:021-38620067)。

  一、工作概述

  2015年,上海局积极拓展公开渠道,逐步丰富公开内容,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国家质检总局和上海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贯彻《条例》及《2015年全国质检系统政府信息工作要点》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要求。

  ㈠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按照《条例》要求,上海局及时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并完善了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程序。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上海市政府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

  ㈡ 公开行政许可事项信息。根据2015年度工作要点,上海局网站开设“行政许可”栏目,对外主动公开行政许可窗口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并将各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在网站上主动予以公布。此外,为方便社会公众、进出口企业就近办理行政许可项目,上海局对下属各分支机构所受理的行政许可项目予以归类整理,对每一项分支机构受理的业务,用户均能通过网站查询到窗口位置、联系电话、咨询方式等信息,该项举措不但增强了公众对检验检疫行政许可事项的知晓度,还进一步提高了上海局行政许可的办事效率。

  ㈢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上级要求,上海局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开设“财政公开”栏目,下设“招标采购”、“收费公示”、“财政预决算信息”三个子栏目,主动公开上海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清单及收费标准信息,主动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招标文件及中标结果,接受公众监督,推进财政资金公开工作开展。

  ㈣ 充实信息公开内容。2015年,上海局继续做好新闻报道、政策解读等主动信息公开工作,借助业务直通车栏目加强了业务办事指南、表单名录、办理依据的信息公开,通过检验检疫自贸区专题栏目加强了自贸区检验检疫政策的公开。

  ㈤ 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上海局坚持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网站及时公布国家质检总局和上海局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公开统计数据、计划公报、人事信息、机构介绍、招标采购、行政许可事项和业务办理规定、时限、收费标准等信息。在此基础上,上海局还积极拓展手机版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为新媒体时代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上海局网站围绕全年热点、重点工作,建立了“检验检疫自贸区专题”、“图解政策”、“出口预警”等特色专题栏目;对于重点、热点业务,设立了业务直通车栏目,以通关业务、卫生监管、动植物监管、食品监管、检验监管、认证监管进行分类介绍,并对重点热点业务配以场景式服务,详细解读业务办理流程。

  2015年,上海局网站共发布上海局网站共发布新闻宣传信息356条,通知公告48条,业务办事指南90项,政策法规及相关解读信息25条,财政公开、人事信息、统计数据、计划公报等政务公开信息48条,出口预警信息13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上海局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工作,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承办人员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认真对待每一位申请人的申请事项。2015年,上海局通过信函、网站、电子邮件等依申请公开渠道受理有效信息公开申请11034例,对上述受理申请,上海局均按规定予以答复,未出现超期答复与未答复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上海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申请人相关费用情况,也没有申请人向上海局提出减免相关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上海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3件。

  2015年,因上海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相对人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6起,经审理后,法院对该6起诉讼均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上海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目录分类也进一步细化优化,但仍存在例如网站公开信息展现形式上需更人性化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2016年,上海检验检疫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的维护,加强政府信息的梳理,使上海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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