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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验检疫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3-31 10:41 文章来源:上海海关 【字体:

  上海检验检疫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称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报告内容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检验检疫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邮编:200135;联系电话:021-38620168)。
    一、工作概述
    上海检验检疫局在国家质检总局和上海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根据《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上海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确定了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2010年,上海检验检疫局积极拓展公开渠道,逐步丰富公开内容,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上海检验检疫局坚持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上海检验检疫局网站及时公布国家质检总局和上海检验检疫局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公开统计数据、计划公报、人事信息、机构介绍、招标采购、行政许可事项和业务办理规定、时限、收费标准等信息。
    (二)逐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海检验检疫局在继续做好新闻报道信息、政策法规、组织机构、财政公开、人事工作、廉政工作、科技工作、疫情疫病、通知公告、公众留言回复等信息公开的同时,借助业务频道加强了业务管理规定、办事指南、表单名录的信息公开,借助专题栏目加强了检验检疫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公开。
    (三)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按照《条例》要求,及时主动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并完善了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程序。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上海市政府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上海检验检疫局对于重点、热点业务,设立了专题信息,以综合业务、检验监管、认证监管、动植物监管、卫生监管、食品安全监管进行分类,进行详细介绍。围绕社会影响面较大的事件,上海检验检疫局网站建立了“质量提升”活动专栏、世博检验检疫保障、浦东综合配套改革、WTO动态、出口预警等特色专题栏目。
    2010年,上海检验检疫局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信息1138条,其中,新闻宣传信息338条,专题信息421条,政策法规信息28条,组织机构、财务公开、人事信息、统计数据、计划总结等政务公开信息85条,业务频道信息266条,场景式服务9个。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上海检验检疫局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工作,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承办人员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认真对待每一位申请人的申请事项。2010年,上海检验检疫局通过网站依申请公开渠道接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6例,内容均为相关业务办理咨询,因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上海检验检疫局通过业务咨询渠道对申请人进行回复,并建议申请人今后遇到同类问题应通过业务咨询渠道进行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上海检验检疫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申请人相关费用情况,也没有申请人向上海检验检疫局提出减免相关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上海检验检疫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上海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得到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在信息公开目录分类上还有待进一步细化优化。
    2011年,上海检验检疫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加强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做好更新维护,确保上海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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