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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关对外服务承诺时限
DateTime:2007-07-26
厦门海关对外服务承诺时限
一、口岸监管通关方面
进出口货物在申报手续齐全、合法、有效的情况下,无需办理纳税和查验手续或经查验正常的,海关即时予以放行;
申报手续完整的进出境船舶放行在30分钟内完成;
征税绿色通道企业即时完成审价归类通关;
审价绿色通道企业即时完成审价通关;
进出口货物归类需我关专业认定的,在提交资料完整、手续齐全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出口货物可优先办理归类专业认定手续;
出口货物结关后即可办理出口退税证明联签发手续。
二、办理货物减免税方面
办理减免税备案登记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减免税手续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办理加工贸易方面
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在企业提交单证齐全、合法、有效的情况下,海关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深加工结转审批,在企业提交单证齐全、合法、有效的情况下,海关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企业管理方面
报关单位、报关员注册登记,在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合法、有效的情况下,海关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侵权案件处理方面
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的进出口货物,海关自收到知识产权权利人依法做出的知识产权状况书面回复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或者放行货物的决定。
六、企业反映问题方面
进出口企业反映的海关在监管通关、作业流程、业务需求、行风效能等问题,经核实或研究后,在1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反馈。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海关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对海关干部有什么不廉政、不勤政的行为的,请拨打值班电话或投诉电话进行举报。海关值班电话:0592-2152903,2028722(均为24小时),行风投诉电话:0592-2152664,2028747(均为正常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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