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

进出口货物免验审批  DateTime:2006-11-21


一、许可事项名称:
进出口货物免验审批


二、许可内容:
海关总署批准特定进出口货物免予查验,直接放行的活动。


三、设定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28条


四、实施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28条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五、实施许可机关:
海关总署直接受理许可申请材料,并作出许可决定。
全国各直属海关、隶属海关无权以任何形式给予进出口货物免验待遇。


六、其他说明:
本指南的内容与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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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ive Doc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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